杨佳昨被提起公诉只认可母亲所请律师
2008年7月18日 03:40
来源:青年报 作者:陈鹏庭 通讯员 施坚轩 选稿:施卿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昨天依法对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提起公诉,指控认为杨佳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或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案卷全部材料,复核了主要证据。现查明2007年10月5日晚,被告人杨佳因在沪骑一辆无牌照自行车而受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询问和盘查。之后,杨佳向公安机关投诉并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一万元等要求。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杨佳因其提出的精神赔偿等要求未被公安机关接受,竟预谋并携带犯罪工具,闯入公安机关办公场所,持刀连续故意杀死正在工作、赤手空拳且猝不及防的六名民警,还杀伤其他毫无防备的三名民警和一名保安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依法保护被告诉讼权
上海闸北区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对于父亲为其请的辩护律师,表示拒绝接受。杨佳表示:“除我母亲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据悉,杨佳已经委托其母亲聘请律师。同时,上海检察机关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保护被告人杨佳的合法诉讼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记者了解到,7月15日,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烈锁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要求会见杨佳。之前的7月12日,熊与杨佳父亲杨福生签订委托协议,请熊烈锁为杨佳辩护。由于杨佳之前已经书写委托书给其母亲,为自己聘请律师,检察机关告知熊烈锁律师,鉴于杨佳父母早已离异,其父亲托辩护人一事,必须先征求杨佳本人意见。
只接受母亲所请律师
检察机关之后向杨佳转告了其父亲已为他委托律师的情况。杨佳明确表示,自父母离异后,长期与母亲共同生活,父亲已多年未来看他,也无经济往来,只希望由母亲出面请律师,父亲请的律师不作考虑,并再三表示,“除我母亲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
7月16日下午3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约见熊烈锁律师,将杨佳的意见转达给熊律师,并出示了15日杨佳对委托律师问题所作陈述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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