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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昨天发布《关于上海市中小学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并对中小学生的课外实践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在各学科综合平衡后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高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2小时内完成。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 小学生的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对同一课程,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或使用两本以上(含两本)的教科书。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要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每周保证1小时用于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专题教育根据学生年龄的特点开设,如小学一年级安排廉洁教育、健康教育和环境教育;二、三年级增设心理健康教育;四年级增设民族团结教育、青春期教育;五年级增设毒品预防教育;九年级增设人口教育。高一、高二年级安排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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