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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读者马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早上7点20分左右,他乘坐的71路公交车上发生一起司乘纠纷。冲突中,一名女乘客打了公交车司机耳光。“110”接警后赶到现场,将这名女乘客带走。“但司机拒绝在得到说法前开车,致使部分乘客在石门一路站滞留40分钟。”
据马先生介绍,这辆开往延安西路方向的71路公交车当时开到石门一路站,上来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由于当时正值早高峰时段,车厢内比较拥挤,这名妇女上车后一直站在靠近投币箱的位置。司机见状便提醒她往车厢内走一点,以方便后面的乘客上车。多次劝告后,该妇女始终未挪动脚步,于是,两人发生口角。“司机大声骂了句‘神经病’之后,两人的争吵越来越激烈。”争吵中,女乘客突然对着
司机的脸打了两个耳光。司机没有还手,而是关上车门,阻止这名妇女离开。车内一名乘客用手机报了警,约10分钟后,“110”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打人的妇女带下车做笔录。
以为事情就此结束,车上乘客要求司机开车,但是遭到司机拒绝。司机要求当场给他一个说法,打人乘客还要给他一定的赔偿,自己才会开车。此后,包括马先生在内的多名乘客都和司机进行了交涉,希望他不要耽误其他乘客的时间,但都被拒绝。最后,乘客只好下车,等待乘坐后面的车辆。由于后来的车辆相当拥挤,马先生和部分乘客等了三辆车才挤上去,此时距事发时已经过去了40分钟。
事后,71路车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打司机并无大碍,但是脸肿得很厉害,对开车有一定影响,所以回车队后没有继续上班。
马先生表示,尽管71路司机被打在先,值得同情,但是不应该因此耽误行车,浪费其他乘客的时间。另外,即使司机被打得不能开车,作为巴士公司也应该有相应的紧急预案,以维护乘客的利益。
●事件处理
女乘客答应赔偿800元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事发时,71路司机用上海话反复几次提醒该女乘客往车厢后部走,该女士就是不为所动。司机随后就用普通话骂了句:“神经病!”该女士才开口反击。被打后,司机立即将车门关闭。约10分钟后,警察赶到站点,司机才打开车门放乘客下车。
据71路车队值班人员黄先生介绍,警方已经对此事进行调解,女乘客最终答应赔偿被打司机800元。据黄先生透露,打人的女乘客刚从外地来上海找工作,可能一时情绪失控才动手打人。对于当事司机是否羞辱该女乘客在先,黄先生表示否认。不过他也表示,如果司机确曾辱骂乘客,车队将按规定对司机进行停职、写检查,并作出扣发奖金等处罚。 ●记者手记
都不是理由
被骂了便动手;被打了就罢工,各有各的“理”。和马先生一样心急如焚的乘客们更有理:我们的时间损失谁负责?突发事件也应有相对的预案程序处理,而非一个人的决定:关门留人,停车罢工。有理更应有节,节制的节。再说,被骂从来不应成为动手的理由;挨了一个人的耳光也不应置满车乘客于不顾,当然,如果“脸肿得对开车有影响”则另当别论,该赶紧去医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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