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对手机问题的消费投诉占区域内所有消费投诉的第二位。”黄浦区消保委秘书长章增保说。在手机“三包”规定实施以来,消费者在手机消费中仍经常遭遇难题。对此,黄浦区消保委全市首次对八大常见难题征询了生产商和销售商意见,达成了初步共识,其中,今后消费者在符合“三包”规定的情况下提出退机,不收取包装费。
据介绍,自2006年1月至今年5月,共受理了833件各类投诉,其中手机投诉占了约22%。“手机‘三包’规定实施,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许多生产商和销售商却对‘三包’的实施‘打了折’,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章增保秘书长说。他举例道,一些消费者在规定的条件下退机,因为没有包装就要么就不让退,要么遭遇高额包装费。
这是不合理的。对此,消保委在征询生产商和销售商意见后,他们均表示,如消费者在符合“三包”规定的情况下提出退机,不收取包装费。
记者了解到,黄浦区消保委长期总结发现,类似的手机投诉疑难问题共有八个。对此,区消保委征询了主要的手机生产商和经销商的意见,并一一进行了明确,在日前召开的征询意见会上,诺基亚、索爱、摩托罗拉等生产商以及万财(中兴)、迪信通、新世界、市百一店等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达成初步共识。
市消保委沈仲鑫主任表示,这八条手机投诉疑难问题的解决,是对手机“三包”规定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消费者的权益可望获得更多保护。
【链接】
达成共识的其余7条意见
一、维修部如备件齐全将当场予以修复;7日之内无法修复的,将严格按照“三包”规定,提供备用机;如因修理者自身原因超过30日未修好的,则按照手机“三包”规定免费换机。
二、维修部将尽量做到当面拆机;如因硬件或技术等原因不能做到的,应在送到后台15-20分钟左右完成;如手机需留修,不能当场取机的,应当面拆机检查,让消费者确认后再离开。
三、维修部将严格按照手机“三包”规定,在“三包”范围内手机因性能故障有两次维修的,第三次再出现性能故障,应主动开具换机凭证。
四、如消费者未能提供有效发票等凭证,可通过手机IMEI串号查询该手机的出厂日期,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维修部按规定给予保修。
五、维修部必须按照手机“三包”规定,出具维修凭证;维修内容应书写清楚;如收取维修费用的,还应提供正规发票。
六、维修部保证更换的零配件符合手机“三包”的要求,是新的零配件。
七、对于国家质检部门目前还无法检测,且消费者存有疑议的手机质量问题,各公司同意由区消保委牵头,成立专家小组,对这部分手机展开鉴定,商家根据专家意见汇总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