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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押金年利息高达1311万 消保委:
用途须告知
发生在北京的一起“大学生诉交通一卡通押金案”连日来引起关注,事件尚未平息,这两天沪上就曝出了“上海一卡通押金利息一年逾千万”类似消息。昨天,市消保委就此发布代表公众发问交通卡公司的首次观点。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透露,希望能通过“发问-回应”的这样几番轮回,能促成消费者对上海交通卡收取押金理由、用途等有明确的知情权,“当然,如果公司给出的理由不能让人心悦诚服,那么,30元押金就应该切实降下来。”
据了解,目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交通“一卡通”约1500万张,每张卡押金30元。据有关人士的调查,其每张卡的成本价为7元。照此计算,在一卡通押金上市民的“沉淀”资金高达3.45亿元,按目前3.8%的人民币拆借市场一年期利率,这些沉淀资金产生的年利息为1311万元。这位调查市民发问,这些沉淀资金都是持卡人的钱,由此产生的利息是否也应该归于持卡人?
对此,市消保委昨天下午以一份书面观点的形式表态称,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收取押金一事可以理解,问题在于:1、收取押金的理由是什么?2、这笔押金的用途是什么?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消费者在购买“一卡通”时,公共交通卡公司在每张当中收取30元的押金时,应当向消费者告知为何要收取押金,这是《消法》规定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其次,上海“一卡通”是政府提倡推行的实事工程。作为公共交通卡公司,具有公益性的特点。收取的这笔逾亿元的押金是不是完全用于系统维护了?或者还是有部分拿去投资生利了?诸如此类问题,应当对消费者有一个说明和交代。
“我们期待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作出反应。”赵皎黎认为,作为制卡成本、资源控制等原因,收取押金的做法有其合理性,但交通卡公司手上的沉淀资金每年投向什么领域,产生多少“利息”,用于哪些方面,有没有产生利润……诸如此类的情况,要先让千百万沉淀资金的主人们先行知情才行。“只有这一个个问题解决后,讨论收多少押金才合理才切实可行。如果给出的理由不充分,那么当然应该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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