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工作重心放在北京的职业打假人王海及其同事近日重回上海,并将久光百货告上法庭。日前,因为两只进口的ZIPPO牌打火机被指缺少中文标识,久光百货做出4800元赔偿。
原告高文军称,于2008年1月31日在久光百货购买ZIPPO牌打火机两只,单价分别为1242元和1062元,发现两只打火机的内外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上找不到“使用方法”和“产地”两项。原告高文军委托王海,状告久光百货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退一赔一等共赔偿5848元。
久光方面称,商场内销售的ZIPPO牌打火机都贴有中文标识,不排除原告购买后自行撕去,恶意诉讼的可能。对此,原告出示了清晰的录像资料,证明购买之时打火机就没有相关标识,并称录像“是购买时偶然拍摄下的”。久光同时认为,原告代理人王海作为职业打假人,身份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存在争议,并因此多次败诉。此次王海不以
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以原告代理人出现,对于原告当事人与王海之间委托代理协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昨日庭审,原告高文军亲自到庭参加审理。高文军表示,自己就是王海职业打假公司的项目经理。
经过法官当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久光百货赔偿原告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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