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本月起,本市将调整补贴培训范围和补贴标准。
定向培训项目均纳入补贴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等组织定向培训,就业录用率达到80%及以上的,所有学员均可享受培训费补贴;就业录用率低于80%的,被录用的学员可以享受培训费补贴。
经批准的校企合作培养项目、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和高师带徒培养项目(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培训项目(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因强化动手能力培养而增加的实训费用可纳入补贴培训范围。
【调整后的补贴培训目录】
原已纳入补贴培训目录,根据市场需求此次增加等级的培训项目,如:电焊工(一级)、护林工(三级)、热力司炉工(五、四级)、天车工(五、四级)、化学分析工(五级)等。
将有一定市场需求的新职业(或新开
发职业)培训项目纳入2008年补贴培训目录,如:智能楼宇管理师(四、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员(IMT-EIRM)(四级)、手语翻译人员(五、四级)、育婴师(五、四级)、景观设计师(四、三级)、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计算机辅助制造(模块)、化学合成制药工(四、三、二、一级)、中药炮炙工(五、四、三级)等。
根据职业(工种)发展变化和技术进步,拟对原有传统培训项目进行替代,如:计算机辅助机械设计员(师)(四、三级)由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替代;电子电工(四、三级)由维修电工替代;无线电调试工(四、三级)由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替代;准高级(预备技师)培训项目由校企合作培养项目替代等。
针对特殊区域(郊区)和特殊对象(服刑服教人员),此次对补贴培训项目进行了微调:增加瓜果栽培工(三级)、食用菌栽培工(三级)和蔬菜园艺工(三级)三个适用于部分郊区的补贴项目,增加物流员(四级)适用于服刑服教人员。
市民可登陆上海劳动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2008年度补贴培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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