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春节临近,市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又将来临。记者昨天从公安消防部门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本市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与去年相比并无明显变化,但除夕至初四,燃放时段被延迟至次日早上8时。具体燃放时段为:2008年2月6日(除夕)至2月10日(年初四),以及2月21日(正月十五)的每日18时至次日8时。“考虑到过年期间,市民一般都起得比较晚。像年初五一早,很多人赶不及在6点之前放鞭炮‘迎财神’。所以把燃放时段延长了2个小时,让市民可能更合理地安排燃放时间。”消防部门还介绍说,元宵节被纳入可燃放时段在沪上也是首次,“希望这项改变可以为市民愉快过年带来方便。”
【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1、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驻地;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重要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幼儿园、托儿所、医
院、敬老院、疗养院以及教学、科研单位等场所;各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场所。以上场所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均为全线)和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和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3、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城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小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东至浦东南路泰东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和北面至黄浦江)、化学工业区、外高桥保税区以及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
【须注意防伪标志】
(一)应该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店去购买烟花爆竹。该证有效期分两种,一种是长期证,有效期一年,发证对象为浦西内环线以外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店;另一种是临时证,有效期30天,发证对象为浦西内环线以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店及部分大型购物超市烟花爆竹零售点。
(二)学会辨别烟花爆竹的质量好坏。本市合法渠道销售的烟花爆竹在每个商品上都贴有专用防伪标志。合法烟花爆竹从外观上、包装上都较正规美观,而伪劣违禁烟花爆竹一般都是“三无”产品,外观也较粗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