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哪里正在掘路、哪里道路被占的信息都可以及时从网上知道了。点击上海市政网(http://www.shsz.gov.cn/)进入百件“实事网上办>道路异常信息>城市道路”栏目,本市所有的掘路、占路编号、路段、施工原因、掘路部位、面积以及起讫时间等信息便一目了然,市民还可通过选择区域或输入详细的路名查询自己关心的路段。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区县的掘路、占路审批已经全部联网,一旦掘路量达到控制总量,掘路申请将不再予以许可。通过控制全市范围内的掘路施工数目和规模,有效避免了掘路工程大规模集中开工。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建设工
程施工确需挖掘的,由市市管处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市市政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提前挖掘前款规定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提前挖掘的时间缴纳一至五倍掘路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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