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邻楼盘挡住了阳光,家住澳门路660弄住宅小区的14户居民将普陀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告上法院,要求法院撤销该相邻楼盘的规划许可书。昨天,普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澳门路660弄住宅小区在2003年被列入第四批市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近年来,随着周围高强度的房地产开发,这一保护建筑深陷“水泥盆地”,居民的“采光权”渐渐被剥夺了。2003年,当居民们得知紧靠小区的东面、南面又在兴建7幢高层住宅高楼时,他们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
经有关部门的介入,2005年6月7日普陀区规划局对原规划进行了调整。但东侧率先建好的数幢高楼已不可能拆除。去年年底,经过居民的实测,小区内有14户居民在冬至日不能满足连续采光1小时的规定。居民从规划局得知挡住阳光的高楼均有规划许可证。今年4月2日,14户居民向普陀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昨天的庭审中,普陀区城市规划管理
局认为居民已超过了诉讼时效。规划局的工作人员称:“早在2004年规划局已履行了该规划情况的告知义务,也对该规划进行改善环境、降低开发强度和无碍总体布局的局部调整。由于从2004年至今已超过两年,故规划局认为居民的诉讼请求已超出了法定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