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上,家住本市西区的王阿姨像往常一样来到农贸市场买菜,一个中年妇女陈某凑上来搭讪,称市场管理员抓到了一个外地人要罚款。这个外地人交不出罚款,要卖东西抵债。这时,又出现一个瘦瘦高高的中年人在一旁说那些东西很值钱。中年妇女一边说着一边跑过去把自称是外地人的男子
带了过来。那名男子手上拿了一个黑塑料袋,自称里面装的是深海药材。王阿姨站在旁边看,一时愣住了。接着,那名“瘦高个”又称,自己所在单位的经理能够辨别这种药材,接着就开始用手机打给经理。
没过多久,一名自称是超市经理的男子出现在市场里,他看了看塑料袋,立刻就说这肯定是深海里面的药材,值20多万,并开始和那名外地男子讨价还价,最后谈下来以12万元成交。
这名经理转头对王阿姨说钱没带够,大家一起凑钱把药材买下来,转手就能卖钱。王阿姨被说得有些心动,但当时王阿姨身上并没有太多现金。前面几个女子立刻说可以陪王阿姨一起去取钱,王阿姨于是回家拿了1万多元现金。几个人还一起在王阿姨家楼下等那名经理。经理很快便来到了王阿姨家,他让王阿姨上楼去拿身份证订合同。王阿姨连忙上楼去拿身份证,但当王阿姨再下来时,这几个人已经踪影全无。王阿姨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早已设好的骗局,她连忙向警方报了案。
据侦察,这伙人在2003年2月到4月间,多次在本市农贸市场作案,骗得了大量的现金和首饰,一名受害者最多被骗12万余元。所谓的深海药材,其实不过是一把青菜。2003年12月,陈某的多名同伙被抓获,今年6月,陈某也被抓获归案。
普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