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而进货方御车行(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则主动以第三人身份参与了案件的审理。
认为销售商在欺诈
董荣亭诉称,“其向虹桥公司购买的是一辆全新的法拉利跑车,但收到的却是一辆已经跑了434公里,且经过修复过的病车。不仅车子的电瓶非法拉利原装,且存在后视窗塑胶片老化、透视效果不佳影响安全和左右侧门
法庭争辩3大焦点
一、电瓶非原装符不符合交车标准?
董荣亭代理律师:法拉利原装电瓶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而现在安装上去的电瓶仅值1000元左右,这显然不符合法拉利的标准,这也证明虹桥公司交付的是病车。
虹桥公司:电池是自己让法拉利亚洲特约维修点换的,虽不是原装但绝对符合法拉利的使用标准,且电池耗费是由于车主使用不当造成的,故自己无需承担责任。
御车行:一辆车从出厂到客户手中有的时候会经过很多环节,在很多环节中都会有试车、运输等步骤,在这些行为中耗费电池很自然,更何况电瓶是可消耗的,即使不用,时间久了也会没电。在这种情况下,换电池也是正常的。
二、交车公里数是否合理?
董荣亭代理律师:虹桥公司将车交给原告时公里数为434公里。车主向业内人士咨询后发现,这个数据比行业认可的高出很多明显不当。
虹桥公司:我们在向御车行提货时的公里数就是434公里。为了证明这一数字,我们将车密封包好,并且在车轮上粘贴封条,拍摄照片,还请了公证处来公证,先后多达7次。如果超标也不会是我们造成的。
御车行:我们拿到这辆车时交车公里数是300公里出头。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机械工程部的那个规定,但这上面指的是实验数据,实际上车辆在从厂里到客户手上的整个过程还要经历很多步骤,行驶数肯定会超过原有的实验数据。
三、到底是谁在欺诈?
除了电瓶以及交车公里数两个问题外,目前该车在检测中还被发现曾经整车进行过重新喷漆。对此,董荣亭及虹桥公司和御车行均认为是对方进行的喷漆,但由于事情过了很久双方也很难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漆是对方喷的。那么在这个事情中,究竟是谁在说谎?
董荣亭代理律师:虹桥公司在交车前,是给自己发过一份车子有瑕疵的传真,但只是说是由于在运输过程当中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表面瑕疵,现连电池都不是原装的显然不是表面瑕疵的问题。为此,这足以证明虹桥公司在售车时存在欺诈行为。
虹桥公司和御车行:自己交付给董荣亭的车,均具有国家商检部门的相关合格检验标准,且在事先已告知其车子有瑕疵,并无任何不妥。现董荣亭在收车10个月后却以车子质量有问题起诉要求赔偿,明显是恶意诉讼。为此,两公司均请求法院去查清车子公里数的问题,因为交车时公里数已有434公里,现董荣亭在开过多次后仍显示为434.6公里,明显有做假嫌疑,这也足以说明董荣亭的诉讼是想讹上一笔钱。
鉴于双方无法接受调解,法院表示将择日对此案予以宣判。
专家观点
名车接连出现问题 相关制度存在缺陷
“名车接连出现问题,反映出目前有关进口汽车的安全质量认证制度还存在缺陷。”相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据了解,进口汽车安全质量认证是强制性制度,但目前侧重于环保和安全方面,主要检查整车质量问题。一旦进口汽车的零部件发生故障,就很难依据安全质量认证来解决问题。而御车行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的说法也证实了这点。
该代理人表示,按照进口车规定,对进口车辆要进行撞车实验以证明车子的抗击力等是否合格,但由于法拉利在中国销售得很少,故无法进行这方面的实验。
车主董荣亭接受采访时表示:先做假再起诉?我绝没那个胆儿
昨天晚上7点,记者拨通了当天没有出庭的车主董荣亭的电话。对于虹桥公司和御车行所称的车主是在讹诈一说,董荣亭显得很愤怒。
他说:“首先,自己是去年7月份取的车,在9月就向媒体进行了投诉,反映车子有问题(注:本报去年9月9日进行了报道)。其次,给法拉利这样的高档车整车喷漆需要极其高明的技术,恐怕只有法拉利维修点可以做到,说我去喷的漆不是贻笑大方吗?至于公里数的问题,自己之前看到已经跑了600多公里,但在一次熄火后里程表突然又回复到了434.6公里,而这恰恰说明车子存在问题。”
综上几点,董荣亭表示:“我根本就没有能力去做一整套的假,如果我做好假再去起诉索赔,事情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就不再是民事案子那么简单,我就可能涉嫌刑事诈骗,我可没有这个胆量。”最后,他坦言,相信法院会作出公证的判决。
新闻回放
没有按约定交付车辆支付违约金200余万
2003年4月23日,董荣亭与虹桥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他向该公司购买一辆红色“法拉利”轿车,车价为人民币299万元。随后,双方在董荣亭交付150万元定金后,书面约定在当年6月23日提交车辆,如一方违约以日违约金为计,每日的违约金为车价299万元的千分之三。
后因红色“法拉利”轿车表面存在一定的瑕疵,董荣亭当然拒收。交车日期到了后,董荣亭即将虹桥公司告上法院。徐汇法院一审判令经销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虹桥公司不服,向一中院提出上诉。二审中,虹桥公司认为一审所定违约金过高,要求以车价的千分之二计算,董荣亭也同意放弃部分违约金。
去年4月,一中院终审判决经销商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符合合同要求的汽车交付董荣亭,同时按照合同总价的每日千分之二向董先生支付违约金200余万。随后,董荣亭向徐汇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得到心仪的法拉利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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