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人事局获悉,在筹备《深圳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出台的同时,深圳在酝酿大力改革公务员管理方式,推行聘用制公务员,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深圳人事局王敏局长介绍说,他认为有三大块可以研究推行聘任制公务员:(1)除工勤雇员外的所有机关雇员;(2)参照香港合约制公务员做法,今后深圳市机关新进人员可一律招录为一定期限、比如3-5年的聘任制公务
员,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方可正式录用为公务员,不合格则解聘;(3)对一些专业性较强职位,比如改革办的一些高级专家,还有涉外工作部门需要的法律、翻译等方面专业人才,都可以搞聘任制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