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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状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用网友点评汇编成《上海餐馆指南》构成毁谤败诉后,孔家花园酒家再次以网友使用的语言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汉涛信息公司告上虹口法院。与此同时,鸿运楼也以类似理由起诉汉涛信息公司。昨天,虹口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后鉴于要追加网友“老饭桶”为共同被告而表示延期再审。
“2003年6月20日,一位叫“老饭桶”的“美食家”对孔家花园宛平店作出如下点评——“它号称‘一座有故事的房子’,见他个大头鬼,早给他弄得像乡镇企业家的屋子了;它号称‘一家有好菜的饭店’,这个死不要脸的!”与此同时,网友点评鸿运楼时则用了“环境一塌糊涂”等字眼。对此,孔家花园和鸿运楼的代理人邬华良律师认为,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但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汉涛信息公司非但没有履行审核义务,反而把这些言辞偏激的网友尊为“美食家”,这助长了网评中的随意侵权和诽谤侮辱之风,侵犯了孔家花园和鸿运楼的名誉权。
对此,两家酒店均要求法院判决汉涛信息公司停止发售《上海餐馆指南》等一系列的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5万元。
汉涛信息公司则辩称,“‘老饭桶’的点评确实有些过激和情绪化,但可以看出他确实去过孔家花园。至于他的用语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侵犯他人名誉权需要法律上的界定,而自己仅是中间媒介并没有侵权。”至于出《上海餐馆指南》引用部分评论,汉涛信息公司则认为,自己收集的是大多数网友的意见,寻求其中的共同点;且删去了其中带有侮辱性的言词, 并没有搀杂自己的感情色彩,故不同意侵权之说。
庭审中,两家酒店当庭向法院申请要求追加网友“老饭桶”为共同被告,法院表示允许并答应了酒店要求法院开调查令帮助查清“老饭桶”真实姓名的要求。
其他被评餐馆 将视情况采取维权措施
昨天,在孔家花园和鸿运楼提供的证据中显示,大众点评网站名叫“老饭桶”的网民也对另外几家酒楼作出了比较过激的评论。在谈及孔家花园的案子时,其中部分酒店老板均表示,他们也对网上的评论非常不满,现正在密切关注该起案子,将视结果而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权。
“老饭桶”的部分点评内容
评年年有鱼:典型的“憨大饭店”——又憨又大,菜即毫无特色又毫无味道,装饰镶金嵌银,极其俗气,食客也是一个鸟样——物以类聚嘛!
评小肥羊:各位把小肥羊捧上天的朋友,你们一定没去过皇城老妈!你们应该去一次!如果小肥羊算一双国产名牌登云牌皮鞋,皇城老妈就是世界顶级男装ZEGNA今夏新款的休闲鞋。如果你就住在某家小肥羊边上,可以穿着拖鞋拿了个号,回家听张唱片然后走过去就吃而不必等位,你肯定在2个礼拜后就对它没啥太大兴趣了!我就是这样。
业内和法律界人士观点 饮食业协会:对餐饮业排名违法
上海饮食行业协会 网站点评系网民个人的主观意见,难免有失偏颇之处,少量点评更明显存在偏激与失实。而汉涛信息公司作为网站经营者,不但不对网民的点评加以规范,还将其中部分点评编辑成书大量发行对餐饮企业进行各类排行榜,对消费者作出错误的引导,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友点评餐馆如果做的规范的话,也是为餐馆经营者开辟一个广泛听取各种意见的平台,是有利于餐馆发展的。为此,我们协会已于今年开办了正规的餐饮评论网站,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
绍平律所、君悦律所 郑绍平律师、孙伟律师 汉涛信息公司作为网站的经营者,应该在能力范围内及时删除网友带有明显带有攻击性的网友言论。现汉涛信息公司根据网友评论而编著《上海餐馆指南》,出现多处不恰当的评价用语,至少说明其在出书前对内容进行审核时不够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