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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国家明令不得擅自出售的精神药品在保健品市场可轻易买到
让人瞬间失去反抗能力的“绿箭口香糖”,使人变得迷糊的“麻醉剂”,这些药品在网上都被标注成“迷幻”系列产品,不少网站公开叫卖这些违禁产品,而记者在对此类经营迷幻药品的公司明察暗访后发现,这些国家明文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制售的迷幻药品不仅在网上现身,还藏身在一些保健品市场内,被一些店主当作“情趣药品”贩卖。
初访:
借用网络卖“国家不让卖的药”
根据知情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扮作购药者假称自己“开酒吧需要”,与一家在网上贩卖“迷魂药”的公司客服QQ“搭上了线”。这家公司的销售网站做得非常全面细致,各种“药品”名称、产地,甚至服用之后产生的效果都标注得十分清晰。
对方的“客服人员”在QQ中向记者强调,自己公司卖的是“国家不让卖的药”,如果不先付款他们是绝对不能贸然发货的。记者向他询问药效时,他极不耐烦地表示“效果”绝对没有问题,“我们都是做这个生意的,你把钱汇到我农行的账户,我就把药给你快递过来,我会帮你保密的。”
由于记者始终表示不放心先付款的方式,在记者的坚持下,对方客服终于告诉记者其公司地址,让记者带着钱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再访:怀疑记者身份不愿当面交易
三访:藏身保健品市场只卖熟面孔
毒害:助坏人作案 给吸毒者便利
这种小小的药片到底有多厉害?不法分子又是如何利用它犯罪的?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第十人民医院的王教授说:“这种药不但不应该从网络上、药店里随便买到,即使在医院里,在使用上也是限制很多的。必须是特定科室的医生,在比较熟悉病人的情况下,限量地在临床上使用。”王教授称,之所以被犯罪分子选中,跟这种药物的效果有直接关系:它作用很快,而且溶于各种液体,无色无味,同时引发一过性遗忘,醒了之后什么都不记得,因此非常有利于坏人作案。
同时,王教授表达了更深一层的忧虑:由于三唑仑服食或注射会产生欣快感,许多吸毒者也会吸食,而这种药和其他安定类药物一样,都会令人产生依赖。换言之,网络贩卖这种药物,在某种程度上给吸毒者提供了便利。
管理:未经许可 制售都构成违法
记者从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去年初,三唑仑由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从去年3月1日起,除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生产三唑仑,通过网络贩售的做法更属违法。而这些不法分子在网上构建销售网络,“神出鬼没”,大发不义之财,给执法部门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法律界专家也表示,按照规定,限制类药品的生产和销售都有严格的法规限制,无论通过哪种手段,不经许可贩卖都构成违法。另外,网络贩售该药品的大多是骗子,收了钱不给药或者给假药,这样也构成网络诈骗。专家建议,一旦发现这样的网站和广告,要及时报警。另外,如果销售的“迷魂药”中含有吗啡等毒品类国家禁止销售的药物,贩卖者也涉嫌违法,即使“迷魂药”只含有非毒品类的镇静药物成分,若被用来从事犯罪活动,贩卖者也涉嫌承担共同犯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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