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把公众气象预报错报,有关责任人以后可能不会那么“轻松”过关,甚至还要追究行政责任。
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稿)增加了对气象主管部门不作为的处罚,如果气象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警报,将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员们认为,一旦遇有重大气象灾害,哪怕迟缓1分钟播出都会给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修改稿)于是明确了重大灾情预警应立即播发,(修改稿)规定:广播、电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等媒体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即时播发,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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