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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税引导新消费价值取向 为12年最大规模调整
2006年3月23日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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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4月1日起,我国将对从1994年延续至今的消费税政策进行大范围的调整。专家指出,关于消费税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之所以在十一五开局之年进行调整,与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强有密切关系,同时也寓示着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方向,引导节约、环保等新消费价值取向。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周叶昨天分析
指出,去年我国中央财税征收达到5000亿元,这使得消费税改革的时机成熟,在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中,涉及到取消了原属于奢侈消费品的护肤护发用品的消费税,涉及到降低粮食白酒类以及小排量轿车等产品的税率,这些减少的税收如果国家财政实力不强,税改的推行就会产生一定的阻力。


    尽管由于多方利益冲突激烈,备受关注的燃油税改革迟迟难以推出,但中国能源消费的紧张局面迫切需要建立国民能源消费的节约意识。节约、环保的消费价值观在本次消费税调整中充分得到体现。


    周叶表示,从新增对五类石油制品征收消费税来看,原来只对汽油柴油征税,现在则扩大到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体现了引导、控制能源消费的作用。


    而对奢侈品征收高额消费税,更体现了对奢侈品消费的节制,也体现了税收公平,即通过税收来有效调节贫富不同的收入阶层,高收入阶层有能力进行奢侈品消费,也有义务为此负担较高的税率。



选稿:初阳 来源:青年报 作者:王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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